項目名稱 |
奇臺縣凱祥太安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液化氣充裝(民用、工業(yè)用)和檢驗檢測中心項目—民用部分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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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時間 |
2020年3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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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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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資格證書號 |
從業(yè)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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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組長 |
李鴻斌 |
1100000000201397 |
0171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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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成員 |
李 磊 |
1700000000301900 |
0323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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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玉平 |
1500000000302398 |
0281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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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力維 |
S011065000110192003284 |
0212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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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 |
龍玉平 |
1500000000302398 |
0281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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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審核人 |
晁旭東 |
S011065000110191001257 |
0203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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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負責人 |
晁旭東 |
S011065000110191001257 |
0203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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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控制負責人 |
谷春旭 |
1100000000201512 |
01806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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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專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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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安全工程師 |
李鴻斌、谷春旭、晁旭東、李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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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勘察人員及時間 |
李鴻斌、李磊、龍玉平,2019年12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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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簡介 |
項目簡介: 項目名稱:奇臺縣凱祥太安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液化氣充裝(民用、工業(yè)用)和檢驗檢測中心項目 建設單位:奇臺縣凱祥太安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性質:新建儲存、經營危險化學品項目 建設地點:奇臺縣喇嘛湖梁工業(yè)園區(qū) 占地面積:占地面積為25076m2 生產裝置:項目液化氣充裝分民用液化石油氣充裝和工業(yè)用丙烷、丁烷充裝,站內民用充裝和工業(yè)充裝工藝系統(tǒng)分別設置。主要工藝設備包含5座100m3地上式臥式儲罐和1座50m3地上臥式殘液回收罐,其中3座100 m3儲罐和50m3殘液罐為民用充裝液化氣儲存罐和殘液儲存,2座100m3儲罐為工業(yè)用丙烷丁烷儲存罐;4臺充裝泵,其中2臺用于民用灌裝,2臺用于工業(yè)灌裝;2臺液化石油氣循環(huán)壓縮機;8臺電子灌裝秤,其中民用充裝4臺、工業(yè)充裝4臺;汽車裝(卸)臺二座,其中民用充裝1座,工業(yè)充裝1座。(注:此次驗收評價僅對民用部分進行評價) 等級規(guī)模:充裝站共設計5座100m3液化石油氣儲罐,依據《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(GB51142-2015)第3.0.12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等級劃分原則(見表2.2-2),該充裝站屬于五級液化氣供應站。
企業(yè)存在的主要隱患: 1.壓縮機室與灌瓶間位于一幢建筑物,但其間未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隔開;2.壓縮機間內放散管未引出室外;3.現場工藝管道為標注流向標識;4.未辦理氣瓶充裝許可證;5.配電室電纜溝電纜穿墻處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,電纜溝預留電控柜位置未設蓋板;6.配電室未采取防止鼠、蛇類等小動物進入的安全措施;7.配電室柜門未進行跨接接地;8.罐區(qū)內、壓縮機間、灌瓶間場所內的電氣線路接線口未采取隔離密封措施;9.生產區(qū)進口、灌瓶間外、罐區(qū)未設置人體靜電消除裝置;10現場未按專篇要求配備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、防爆工具、防爆照明燈具、空氣呼吸器等應急救援物資。
評價結論: 奇臺縣凱祥太安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基本遵循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規(guī)定的 “三同時”要求,其液化氣充裝(民用、工業(yè)用)和檢驗檢測中心項目(民用部分)運行和管理能夠達到設施有效、安全可靠的要求,雖然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,但企業(yè)非常重視并積極進行了整改。在建設過程中,基本滿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和相關標準,已具備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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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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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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